谁可使用这服务?若你属于以下任何一类人士,你便可使用此服务:
从未登记身份证并年满11岁的香港居民;
年满18岁换领成人身份证人士注一;
年满11岁换领儿童身份证人士注一;
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须补领的人士注二;
更改身份证登记资料人士;
因获准更改居留身份而须换领身份证的人士注一;
新来港人士注三;
持有于2003年6月23日之前签发的香港身份证的人士;或
持有于2018年11月26日之前签发的旧款智能身份证的人士注一。
有关各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办公时间及服务范围,请按此处查看详请。
注一:人事登记处 - 港岛办事处、九龙办事处、将军澳办事处及屯门办事处已延长服务时间至晚上十时。上述各间人事登记办事处的延长服务时段及已于2023年11月1日投入服务的观塘(临时)办事处会处理以下换领身份证的申请:
在「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结束后仍持有旧款智能身份证而需换领新智能身份证人士的申请;
年满11或18岁并已持有身份证而需换领儿童或成人身份证人士的申请;及
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并已成功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而需换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人士的申请。
注二: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需要在人事登记办事处紧急补领身份证的人士,可以无需预约,并于相关服务时段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职员会因应个别情况提供协助。
注三:单程证人士于入境时,会获特别提供身份证登记的预约服务。未满11岁并持单程证由内地来港的儿童,须在11岁生日后的30天内向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观塘(临时)办事处除外)办理首次登记身份证手续。